参展手册 Exhibitor Manual

参展手册
Exhibitor Manual
目
录
第一章:参展商须知
页码
展览会资料
1、展览会名称
2、展览地点
3、展览时间
4、进场准则
5、组织架构
6、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7、布撤展时间
1-2
展馆资料
1、展馆地理位置图
2、展馆参数
3、展馆货梯技术参数
3-5
展览服务
1、大会承建商
2、大会承运商
3、承办单位指定酒店
4、酒店客房预订表
6-7
第二章:承办单位事务
相关说明
相关表格
8
1、参展商需交资料
2、会刊
3、承办单位派送资料
4、承办单位发放证件
1、B1会刊资料申报表
2、B2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3、B3买家提名邀请表
4、B4优惠券(免费)
5、证件管理
6、增值服务
7、现场仓储服务
8-9
5、B5广告预订(有偿)
6、B6仓储服务预定表格
10-17
7、B7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服
务
第三章:展位装修须知
18
相关安排
1、标准展位
2、特装展位
3、特装展位搭建要求
4、布撤展延时服务费
5、布撤展须知
18-21
相关表格
1、C1楣板
2、C2家具租赁
3、C3电力租赁
4、C4 AV.电话与网络租赁
5、C5服务设施位置图
6、C6特殊展台
7、C6-1展位特殊装修工程申报表
8、C6-2 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9、C6-3特装单位进场人员名单
22-31
第四章:展会运输服务
32
国际展品货运指南
32-39
国内展品货运指南
40-43
相关内容
附件 展览会规则
49
一般资料及相关规则
场馆使用规则
44-47
参展商必读
***请按时填妥并寄回相应的公司。
编号
表格名称
提交要求
截止日期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A
酒店客房预订表
B1
会刊资料申请表
B2
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B3
买家提名邀请表
B4
企业优惠券
若有需要请交回
6月10日
联系人:梁惠英小姐
电话:+86 20 8760 3659
+86 138251919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所有展商必须交回
5月16日
若有需要请交回
广州市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传真:+86 20 873053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B5
广告预订申请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B7
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
携式展示服务申请表
B6
仓储服务预定表格
联系人:李承津先生
电话:+86 20 8776 4092
+86 159143354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C1
展位楣板
标摊必须交回
C2
家具租赁
若有需要请交回
C3
电力租赁
特装必须交回
C4
AV.电话与网络租赁
C5
服务设施位置图
6月1日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若有需要请交回
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展位
C6-2 特殊装修工程申报表
C6-3
广州分公司
5月23日
C6 特装搭建商资料申报
C6-1
大会指定承建商
特装必须交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编
510053)
联络人:张家俊 先生
电话: (86) 20 8128 3105/3100
传真: (86) 20 8128 31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展会特装单位进场人
员名单
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D
食品类展品清册
若有需要请交回
5月12日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星辰大厦东座1506室
联系人:Alex Huang
电话:+8620 6127 7670
传真:+8620 62824291
手机:+86 138088147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一章 参展商须知
一.展览会资料
1、展览会名称:第三届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
2、展览地点:中国
●
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地铁8号线“琶洲”站,世贸保利博览馆出口)
3、展览时间
日期
专业贸易馆(观众类别)
公众贸易馆(观众类别)
时间
2014年6月26日 (周四)
专业买家
专业买家、公众
9:00-17:00
2014年6月27日 (周五)
专业买家
专业买家、公众
9:00-17:00
2014年6月28日 (周六)
专业买家、公众
专业买家、公众
9:00-17:00
2014年6月29日 (周日)
专业买家、公众
专业买家、公众
9:00-15:00
备注(1)参展商入场时间为:6月26日早上8:00时必须全部到位,6月27-29日早上8:30时必须全部到位。
(2)6月29日13:00时观众停止进场。
4、进场准则:
(1)开展期间,免费入场。
(2)违规进入展馆的参观者一经发现,承办单位有权要求其退场。
(3)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
(4)禁止携带行李包裹以及外购食品进馆。
(5)馆内严禁吸烟。
5、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6、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市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
电 话:+86-20-87305493
+86-1350002503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一青先生
电 话:+86-20-87651953
+86-1591857639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6-20-87305360
1
7、布撤展时间
(1)布展时间
特装展位参展商
标准展位参展商
6月24日 09:00—17:00
6月25日 09:00—17:00
6月25日 09:00—17:00
如有参展企业需要额外加班,请参看以下收费标准自行支付加班费
布展期间(最后一天除外)
计费标准
17:00—24:00
10元/平方米/小时
备注:
1.加班企业摊位面积36m2起,不足36 m2的按照36 m2计收。布展期间若需延时用电或加班的,请于每天15:00时前到主
场承建商现场柜台申请。
2.延时加班不提供空调。
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展览中心原则上不接受24:00以后的延时服务申请。
(2)撤展时间
日期
项目
时间
2014年6月29日
参展商撤展
15:30-21:00
所有展品,在展览结束前,不得擅自撤离展馆。
2
二、展馆资料
1.展馆位置图
展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交通指南:地铁 -- 地铁8号线,琶洲站,保利世贸博览馆出口
公交 -- B7、B7快线、137、299、262、304、461、564、
大学城3号线到琶洲站,下车步行2分钟可达。
3
2、展馆参数
展馆设施
展览毛面积
展厅尺寸
展厅层高
展厅净高
搭建允许高度
展厅地坪承重
展厅亮度
展厅悬挂物点
报到大厅
观众主入口
货物主入口
首层辅助入口
垂直电梯
手扶电梯
电量供应
供电方式
压缩空气
给水
排水
空调
新风
电话
INTERNET
有线电视
消防
保安
问讯台
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
男、女卫生间
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展馆
11300m2/馆
144米*79米
12米
9米
6米
1、2号馆地面承重5吨/m2,3、4、5、6号馆地面承重1吨/m2
250LX
有(200Kg以下静态物体)
各展馆东侧观众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报到大厅,使用面积约600 m2
每个展厅东侧1个入口(9米宽,5米高)
每个展厅西侧1个入口(11米宽,5米高)
首层展厅南北两侧各3个入口(4.4米宽,4.8米高2个,5.2米宽,3.4米高1个)
各展厅东侧设置4台载重3吨客货两用电梯(3米高,2.1米宽,2.64米深);各
展厅西侧设置4台载重5吨货梯(3米高,1.8米宽,3.85米深)及1台载重3.2吨
汽车梯(3米高,2.8米宽,5.55米深)
各楼层均有设置
2500千瓦/馆(1、2号馆),1500千瓦/馆(3、4、5、6号馆)
3帕5线制,3BOV/220V/50HZ
有
有
有
有
有
市内,国内,国际直线
ADSL(最大3M),无线宽带网(共享10M)
有
烟感报警,自动冷淋,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栓
24小时保安服务,中央监控,传感报警
有
有
有
各展馆东西侧均有设置
4
3、货梯技术参数
电梯编号
参数
载重
客梯:东1梯、东4梯
3米高,2.1米宽,2.65米深
3吨
客梯:东2梯、东3梯
货梯:西1、2、4、5、
6、7、9、10
汽车梯:西3、西8梯
客梯:北1梯、南1梯
客梯:北2梯、南2梯
3米高,2.1米宽,2.65米深
3吨
开放楼层
(-2层、-1层、1层、2层、2+层、3
层)
(-1层、1层、2层,2+层、3层、4层)
3米高,1.8米宽,3.85米深
5吨
(-2层、-1层、1层、2层、3层)
3米高,2.8米宽,5.6米深 3.2吨 (-2层、-1层、1层、2层、3层、4层)
3米高,2.1米宽,2.65米深 3吨
(-1层、1层、2层、3层)
3米高,2.1米宽,2.65米深 3吨
(-2层、-1层、1层、2层、3层)
三、展览服务
1、大会承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编510053)
联络人: 张家俊 先生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86) 20 8128 3105/3100
传真: (86) 20 8128 3150
2、大会推荐运输商: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星辰大厦东座1506室
联系人:Alex Huang
电话: +8620 61277670
传真:
+8620 62824291
手机:
+86 1380881470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Wei Zeng
电话: +8620 61277670
传真: +8620 62824291
手机: +86 1380280375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5
3、承办单位指定酒店
承办单位为参展商提供指定酒店住宿服务。客商到承办单位指定酒店预订房间,可获得展会与酒店协议的优惠价格。请
需要酒店预定服务的参展商,填写《酒店客房预订表》(A),并把表格传真至各相应酒店,同时传真一份给承办单位。
序号
1
名称
房间及价位
东方宾馆(五
星)
豪华房 500(元)
商务房 650(元)
行政房 780(元)
套房 980(元)
广交会威斯汀
酒店(五星)
豪华房 850(元)
3
广州市琶洲酒
店(准四星)
商务双人房 300(元)
豪华三人房 400(元)
高级商务房 330(元)
行政房370(元/大
床)350(元/双床)
行政套房 650(元)
4
广州江韵大酒
店(四星)
豪华房 300(元)
商务房 374(元)
商务套房 436(元)
行政房 616(元)
5
邦泰国际公寓
(四星)
商务单人/ 双人房
328(元)
商 务 房 ( 双 床 )
428(元)
商务套房 518(元)
豪华套房 598(元)
6
广州O五大酒
店(四星)
标准间 260(元)
精品套房 480(元)
豪华房320(元/双
人)300 (元/单人)
2
早餐
地址
联系方式
包西式早餐
流花路120号
(地铁2号线越秀
公园站)
电话:020-86669900-7905
15013146426
传真: 020-86681618
联系人:喜鹊经理
包西式早餐
广州市海珠区
凤浦中路681 号
(地铁8号线琶洲
站C出口)
电话:020-89181605、
13928890115
传真: 020-89181699
联系人:黄经理
包早餐
广州市新港东路
37号(地铁8号线
磨碟沙站B出口)
电话:020-22085758、
13710461494
传真:020-22085813
联系人:钱经理
包中式早餐
广州市天河区棠
安路121号
电话:020-8555、6188-8826
传真:020-85557322
联系人:王经理
包中式早餐
广州市海珠区新
港东路43号 (地
铁8号线磨碟沙站
B出口)
电话:020-89572529、
18026299601
传真:020-89572570
联系人:张婷经理
包中式早餐
广州市海珠区
石榴岗路13-2号
(地铁8号线赤岗
站C1出口)
电话:13725387920
传真:020-66251228
联系人:廖经理
温馨提示:
(1) 所有预订房间以相应的酒店传真确认为准,所预订房间仅预留至当日16:00时,请入住前出示《酒店客房预订表》
(A)办理手续。酒店确认订房后,如有任何变更,请及时通知相关酒店。
(2) 东方宾馆预订的房间需要信用卡保证或汇一晚房费作订金至酒店,否则所预订房间仅预留至当日18:00时。
(3) 正常入住时间为中午12:00时,东方宾馆入住时间为下午2:00时,客人如需取消订房,必须于入住前两天书面通知
酒店。如客人未能于预订日入住酒店,.酒店将收取第一晚的房费并不将其订房延期至第二晚。
(4) 如客人要求续住,需视酒店当天实际的入住率而定。
(5) 所有房间仅供客人作客房使用,如客人擅自把房间作其他用途,酒店当局有权取消其订房并立即要求客人离店。
(6) 以上房价均已含15%服务费、税金及早餐;早餐按实际入住人数提供,每间房最多不超过两位。
(7) 上述优惠价仅适用于提前预订的房间。
(8) 除广交会威斯汀酒店(离展馆5分钟)不提供接送服务,上述大部分酒店提供早晚免费穿梭巴士接送服务。
6
A
酒店客房预订表
请把此表格按预订需求传真至各相应酒店:
订房传真:+86-20-86681618
东方宾馆
联络人:喜鹊经理 电话:+86-20-86681618 手机:15013146426
广交会威斯汀酒店 订房传真:+86-20-89181699
联络人:黄经理 手机:13928890115
订房传真:+86-20- 22085813
广州市琶洲酒店
联络人:钱经理 电话:+86-20-22085758 手机:13710461494
订房传真:+86-020-85557322
广州江韵大酒店
联络人:王经理 电话:+86-020-85556188-8826
订房传真:+86-020-89572570
邦泰国际公寓
联络人:张婷小姐 电话:+86-020-89572529 手机:18026299601
订房传真:+86-202-89572570
广州大酒店
联络人:廖经理
电话:+86-020-66251228
同时传真给承办单位:+86 20 8730 5360
联系人:梁惠英小姐 电话: +86 20 8760 3659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广州市委员会
订房截止日期
2014年6月10日
优惠房价有效期
2014年6月24日-30日
酒店住宿登记表
酒店名称
客人姓名
房型(单人/双人房)
填妥以下资料表格方正式生效!
公司名称(盖章):
电话:
联系人:
展台号:
传真:
手机号码:
签名:
日期:
电子邮箱:
截止日期:2014年6月10日
7
早餐人数 入店日期
离店日期
第二章 承办单位事务
1、参展商需交资料
编号
表格
B1
会刊资料申报表
B2
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B3
买家提名邀请表
B6
仓储申请表
截止日期
备注
必须交回
5月16日
若有需要请交回
6月1日
2、会刊
承办单位为参展企业免费刊登信息在展会会刊上,在会刊中刊登公司信息将助您在展会及展后找到买家。请在5月16日前
将会刊资料申报表传真至承办单位,逾期未交资料者视同自动放弃刊登机会。
3、主办机构派送资料
1.参展企业交付展位订金后承办单位派发《参展手册》和《展位平面图》。
2.参展企业付清展位余款后派发《参展确认函》《重要须知》《撤展通知》和参展商证。
3.展会期间承办单位发放会刊。
4、主办方发放证件
1.参展商证:每个9平方米展位可免费获得3三个参展商证,18平方米以上展位可免费获得6个参展商证。展商需在5月16
日前清晰填妥《参展商证件申请表》(B2)后电邮表格的电子版及传真盖章件至承办单位。参展商证件会在展会开幕前
邮寄到参展企业,若遗失证件或现场临时补办、增办证件,承办单位将收取50元/个的工本费。
2.存仓证:供需使用展会提供仓储服务的展商提货使用,存仓证凭《参展确认函》和《仓储区收费确认书》到承办单位
办公室领取,每家展商最多可领取两个存仓证。具体办理手续请参看第12页仓储服务。
5、证件管理
1.展览期间凭证件进出展馆。
2.证件不得转借、转让、变卖、涂改。
3.证件丢失后应及时报告所在团组的组展单位或展会承办单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增值服务
a)承办单位可为参展企业提供专业观众邀请和商务配对服务,如需安排配对请于5月16日前将《买家提名邀请表》
(B3)电邮或传真至承办单位。
b) 为便于参展商在展览期间增补货物,承办单位将在展馆内设立仓库,提供展品仓储服务。请参展商认真阅读以下规
定,提前预定仓储服务,并在展会期间遵照要求办理增补货物和撤展手续。请填写《仓储服务预订表》(B6)预订仓储
服务。
8
7、现场仓储服务
a.货物进仓时间:
2014年6月25日-26日10:30时-16:00时
2014年6月27日-28日10:30时-17:30时
2014年6月29日10:30时-12:00时
b.货物撤场时间:
进仓货物必须于2014年6月29日18:00时前全部撤出展品仓库。过时不撤出的货物,承办单位将按照无人认领的货物统一
进行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展商自行负责。
c.办理程序以及使用方法
1、填写《仓储服务预定表》,并缴纳仓储区费用。
2、展商凭《仓储区收费确认书》到承办单位办公室领取存仓证,每家展商最多可领取两个存仓证,存仓证须妥善保管,
丢失不补。
3、展商货物进出仓储区须填写《进货单》或《出货单》,单据由参展商签名和承办单位盖章后生效。
4、参展商进出仓库须凭存仓证和参展商证,如无有效证件承办单位将不予以放行。
5、运载货物可使用自带拉板车,或租用主场承建商提供的拉板车。
d.收费标准
存仓货物按每立方米400元/展期收费,不足1立方米的货物按照1立方米的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e.付款方式
收款单位:广州市国际展览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账
号:657457736975
汇款时请附言“2014年食品展仓储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我司020-87305360。
9
B1
会刊资料申报表
(必须交回此表)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公司名称
中文:
Company Name
英文:
详细地址
中文:
Address
英文:
品牌名称
展位号
Brand name
Booth no.
联系人
邮政编码
Contact person
Postal code
电话
传真
Tel
Fax
网址
邮箱
Website
E-mail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中文200字以内,超出部分不予刊登)
(Please describe your company within 200 words only in Chinese.)
公司介绍
Company profile
(英文300字以内,超出部分不予刊登)
(Please describe your company within 300 words only in English.)
截止日期:2014年5月16日 于2014年5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的附加费
注: 以上内容请尽量提供中英文对照资料
10
B2
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必须交回此表)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公司名称:
展位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络人:
职位:
姓名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面展位积:
职务
平方米
邮寄参展证地址
9平方米展位可免费获得三个参展商证
1
2
港澳台地区无需填写,请港
3
澳台地区参展商于6月24-25
18平方米以上展位可免费获得6个参展商证
日到展馆现场报到处凭《参
展确认函》领取展商证件。
4
5
6
1.
参展商需交齐全额展位费后承办单位才向其发放参展证件。
2.
所有参展商当值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3.
以上信息请用电脑输入或用工整的正楷字体填写。请把该表格的电子版电邮至承办单位。
4.
证件遗失补办或现场临时增加办理证件,将收取工本费 50元/个。
公司名称(盖章)
签名:
日期:
截止日期:2014年5月16日 于2014年5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的附加费
11
B3
买家提名邀请表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为给贵公司创造更多商机,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下称“食品展”)推出了参展商提名买家(采购商)邀请计
划的增值服务。承办单位将根据贵公司的需要和提名,邀请贵公司重点买家到会面谈合作,并对提名买家提供食品展最
新资讯、免费办理证件、赠送会刊等优惠。如有需要,请尽快填妥下表,我们将根据产品与技术的情况及报名的先后次
序考虑安排。(承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1、贵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贵公司希望在展会上见到的观众及买家类型(可多选):
□酒店
□餐厅
□餐饮公司
□超市
□零售商
□批发商
□电商
□行业协会
□出口商
□进口商
□加工制造商
□大宗采购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贵公司希望承办单位邀请的买家名单(可另附纸):
□食品制造
□食品加工/包装
□食品添加剂
□制药
□酒商
□研发机构
□代理/咨询
□媒体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贵公司希望组委会邀请的买家名单(可另附纸):
提名一: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电
邮
网
址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电
邮
网
址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电
邮
网
址
提名二:
公司名称
提名三: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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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企业优惠券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为配合本届展览会的宣传工作,我会拟将向公众派发60万份展会优惠券吸引人员前往参观、购物。免费宣传机会难
得,盼踊跃参加,按时提交资料。逾期未交,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机会。(承办单位将从报名企业中择优选用,承办单位
保留最终解释权。)
请参展公司于5月16日前填妥以下回执(请用电脑输入或用工整的正楷字体填写),传真至:020-87305360,或电
邮至承办单位。同时把贵公司商标/图标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谢谢配合!
回执
公司名称
联系人:
摊位号
优惠条款(限35字)
联系电话:
备注:
1. 优惠条款范例:“凭此券到指定展位购物,即可以¥9.9换购加拿大佳善护手膏1支。”
“凭此券购物即可获8折优惠。”
2. 根据公安部门提醒,请控制优惠条款的语句,注意不可引起公众骚动和人潮效应。例如:不可出现“5元钱1个枕
头”、“买满100元送80元”、“到店前10名可20元购买一罐鲍鱼”之类太刺激的字眼。
3. 请公司确认盖章(在此回执上)。
13
B5
广告发布申请表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承办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池小姐
电话:+80 20 8765890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为更有效地实现展商参展的宣传推广,第三届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为各参展参会单位提供以下宣传机会:
◆证件背面广告位&证件挂绳(参展商证、VIP证、专业买家证、媒体证、主办方证)
类别
规格
价格
证件
13cm*9.8cm
挂绳
43cm
预订请打“√”
20000RMB
◆会刊广告
类别
尺寸
价格
预订请打“√”
会刊封一广告
14.8cm*21cm
15000RMB
会刊封二广告
14.8cm*21cm
10000RMB
会刊封底广告
14.8cm*21cm
20000RMB
会刊彩色内页广告
14.8cm*21cm
5000RMB
◆参观指南广告
规格
价格
预订请打“√”
21cm*28.5
10000 RMB/万份
◆创意环保袋(单面)(此环保袋将在展会期间派发给到场的专业买家)
规格
价格
320mm(w)*400mm(h)
预订请打“√”
5000RMB/1000个
◆GIFMS官网重点企业LOGO位
类别
价格
Diamond赞助商 (每个网页LOGO位)
50000RMB
Gold 赞助商 (首页、参展商、观众和买家频道页面LOGO位)
40000RMB
Silver 赞助商 (子网页LOGO位)
20000RMB
预订请打“√”
填妥以下资料表格方正式生效!
公司名称(盖章):
电话:
传真:
签名: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14
日期:
B6
仓储服务预定表格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承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李承津先生
电话:+86 20 8776 4092 159143354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展览名称: 第三届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
展览日期: 2014年6月26-29日
展览地点: 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
项目
展品描述
有否包装
尺寸(cm)长*宽*高
进仓
日期
毛重 (kg)
1
2
3
4
5
6
7
合计
进仓货物按每立方米400元/展期收费,贵公司合计仓储费用为
元。
填妥以下资料表格方正式生效!
公司名称(盖章):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签名:
手机号码:
日期:
电子邮箱:
截止日期:2014年6月1日 于2014年6月1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15
B7
企业产品移动终端
可携式展示服务
请填写后直接传至承办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8楼809室
联系人:张雅琪小姐/王一青先生
电 话:+86 20 87305493 +86 13500025032
+86 20 87651953 +86 1591857639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
2014年5月16日
传真: +86 20 8730 5360
为给贵公司创造更多的商机,提升贵公司展出效果,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以下简称“食品展”)推
出了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增值服务。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即是组委会将在食品展的“微官网”展示
参展企业的电子画册,以电子展览会的表现形式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向观众推介企业产品。观众只需要扫一下
展会的二维码,就可以把参展商的展出产品保留在移动终端,随时浏览。本项服务由本届食品展承办单位免费向参展商
提供。如有需要,请按照下表向大会提交相关材料。(承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如贵公司有申请食品展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服务的需要,请向食品展承办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主题请注明
“第三届中国(广州)食品食材展览会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服务材料”):
㈠ 第三届中国(广州)食品食材展览会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服务申请表(见附件)
㈡ 企业画册图片,由企业自行设计,pg或pdf格式,图片大小300k-1000k,每一页的像素宽度保证在1000线以上,总页
数不超过100页。每幅图片企业自行添加文字说明。
㈢ 企业logo图(jpg或ai原始图)
画册样板请参见官方网站子网页:http://www.gifms.com/Buyers.aspx?code=0402
16
附件:
第三届中国(广州)食品食材展览会
企业产品移动终端可携式展示服务申请表
公司全称
公司简称
公司网址
公司业务关键字(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或产品关键字,请用空格间开)
邮编
公司地址
联系人
□女士 □先生
联系人职称
联系电话
(多个电话则用逗号“,”间开)
企业微信公众号
(用于微官网和贵司公众号的关联,若没有则不提供)
公司简介(500字以内)
企业画册简介(500字以内)
17
第三章 展位装修须知
大会承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编510053)
电话: (86) 20 8128 3105 / 3100
传真:
(86) 20 8128 3150
电邮: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张家俊 先生
一、标准展位
标准展位配置:每个9M2(3×3 M)展位配三面围板(高度2.5米)、地毯、1条中英文楣板字、2支射灯、1个220V插座
(不能用于照明,电热壶等高功率电器)、1桌2椅、1个垃圾桶。(因环保需要,本届展会不再赠送展位挂帘,请自备)。
除此之外,需要增加其它额外设施的,请填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传真至主场承建商,同时将额外设施费用汇入指定账
户。参展商不得租用非主场承建商的设施,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特装展位
承办单位推荐下列特装搭建商供选择:
(1)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20-89139755
传真:020-89139702
联系人:程文娟
(2)广州格桑广告有限公司
电话:020-85530269 传真:020-85666304
联系人:张巧云
承办单位仅提供光地给特装展位参展商,其他项目包括用电、特装管理费(单层为25元/M2,双层为35元/ M2)和租
用桌椅等均需在进场前由特装展商向主场承建商申请和缴纳。地毯和特装等费用由特装展商自理。特装展位请准备好相
关报图资料(平面图、立体图、效果图、电路图、配电系统图、材料使用说明)以及附件中的特装申报表、施工安全责
任保证书等,于5月23日前递送到主场承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45
幢3楼B室 刘嘉威 先生 电话: 020 8128 3102)。主场承建商收到报图后将向各承建单位发出关于本次展会工作指引,审
查合格后,向施工单位提供账户,密码,在保利展馆网页自行上传施工证资料(照片及身份证各一张),施工证每个10
元,车辆通行证每个20元(停留时间为2小时),由施工单位于进场前到保利展馆商务中心处办理,并凭施工证方可在规
定的布展时间内进场施工。
三、特装展位搭建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广州地区电气装置规程》等消防电气
安装规程以及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对展览馆内的消防、电气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会展活动的安全,请各参展企
业和施工单位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1) 要根据展会承办单位的标线特装施工,展位通道不得小于3米,消防栓正面1米和灭火器1.5米范围内不得摆设任
何物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和围蔽消防设备。
(2) 禁止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木方、泡沫、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普通夹板等一切易燃物品作
装修、装饰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如需采用的,必须经过市消防局指定持有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阻燃处理合格后才
18
允许进入场馆使用,并提供相关阻燃处理检测合格报告、相应的发票及相应的复印件提交给场馆方检查、备案。
(3) 木质结构的展台,必须采用阻燃夹板、阻燃木方(提供有关阻燃处理检测合格报告、相应的采购发票及相应的复
印件提交给场馆方检查、备案)否则,对所有使用木质材料的展台,必须按每平方涂0.5公斤的防火漆处理后方
可使用。
(4) 展位安装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在30ma以下、动作时间0.1秒以内的漏电保护开关及空气断路器。
(5) 展位内所用的电源线应该采用交流电压450V/750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阻燃型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圆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
套平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B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平形电线和采用交流
电压6K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VV阻燃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
(6) 如采用(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BV\BVV阻燃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应穿保护套管处理,对
发热量较大的灯具引出线应套不超过80CM的黄腊软管、金属蛇皮软管、PVC阻燃波纹软管保护。不得使用花
线、双绞线和铝芯线、音频线等一切非标线材。
(7) 木结构和灯箱结构内的电线除采用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增设套管,展位电线的接驳及与灯具的接驳必须采用阻燃型
密封式接线柱,如采用阻燃型开放式接线柱的在接驳完成后应再包绝缘胶布,接驳应牢固可靠;通过展馆内通道
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防护踏板保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 各电气回路应设有专用的保护接地,展位灯具及用电设备安装在金属构件上和灯具及用电设备安装选用金属线
管、金属线槽时,金属构件、金属线管、金属线槽必须做良好的接地作等电位跨接,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结
在不同方向应不少于两处,并设有保护接地。
(9) 禁止在展馆内、展位上使用星星灯、彩灯、霓虹灯、小太阳灯(碘钨灯)及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除作舞台
演出用途的舞台灯光可使用超过500W功率外)
(10)特装展位的筒灯、石英灯、日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灯具镇流器、变压器要求采用阻燃型电子镇流器、变压器,
如需采用电感式镇流器、变压器必须要采用由不燃材料或金属壳造成的箱、盒单独放置。同时应做好防火隔热处
理,所有的镇流器、变压器不应绑扎在灯具上。
(11)上述的所有电气线材、灯具、器材都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及消防认证,电气线材、灯具、器
材上必须标有3C及消防、阻燃的明显标志,否则不能使用。
(12)展位内的广告灯箱,必须做好对流散热孔对流散热,分体式镇流器不得安装在广告灯箱内,必须安装在灯箱外并
采用由不燃材料或铁壳造成的箱、盒单独放置且做好隔热防火处理。
(13)展馆内所有的电气、装修、装饰等工程安装工作除应符合上述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4)展会安装的所有灯饰装置必须安装于离地2.2米以上,否则,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公共安全。
(15)如展位设计有遮顶,必须自行配置悬挂6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安装标准为每20平方配置一个,不足20平
方的也按上述标准配置,依次类推;展位全封闭设计的,在展位内各门口上方,都必须安装发光的“安全出口”
疏散标志,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应急灯。
(16)特装展位高度不得超过5米,宽度不得超过租用面积,不得占用中间通道及其空间,展位顶部不得封顶。
(17)特装公司须按时(每天8:30—20:00时)进场装修,超过规定时间需支付加班费用(10元/平方米/小时),加
班费用缴交给主场承建商。
(18)每个特装展位施工单位进场前须交纳施工保证金:36平方米及以下的5000元,37-99平方米的10000元,100平方
以上的15000元给主场承建商(会后无违反规定将特装材料清出展馆运走后,并清理干净地面的任何残留污渍,15
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回)。特装展位与相邻展位交接面,请用饰板封好,保持美观。
(19)特装施工单位需在进馆前将展架组件做好,然后在布展期间进行装搭。布展现场严禁刷灰、油漆。布展期间发现
违规者,将收到主场承建商之整改通知书,如收到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不整改者,不论情况严重,主场承建商将
要求现场缴纳伍佰元整作清洁费。
(20)自2012年11月1日起, 所有搭建商及物流承运商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布展前20个工作日至主场承建商处提交办证
19
登记资料,由主场承建商审核。如因施工单位负责人未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实名认证造成展会现场无法办理施工人
员通行证件,保利世贸博览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前往主场承建商处办证登记资料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带备以下材料:
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张)。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年检章必须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2张)。
搭建商安全承诺书/物流承运商安全承诺书(由施工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施工负责人本人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复
印件各2张)。《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搭建单位企业法人与施工负责人共同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企业法人
委托施工负责人代表搭建单位办理实名认证的依据。
主场承建商审核并通过办证资料后,将博览馆网上办证系统的动态账号、密码交予搭建商及物流承运商施工
负责人,由搭建商及物流承运商施工负责人登录网上办证系统录入办证资料,场馆方对资料进行复核。主场承建
商、场馆方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负责人方可至展馆办证点完成办证手续并领取证件。
(22)地毯铺设必须使用环保地毯及布制双面胶,严禁使用含碳酸钙的劣质地毯、双面海绵胶以及其它难以清除的材
料,撤展当天,展会地毯供应商、特装承建商须将各自的地毯胶清理干净。
(23)撤展期间,所有特装垃圾需要在撤展限定时间内运离展馆,特装垃圾不得倾倒于展馆外围的新港东路、会展南三
路、凤蒲中路等路段。如有发现违规者,不论情况严重,主场承建商将扣除全数押金,并将在展会结束5天内向
违规倾倒特装垃圾之展位承建商发出扣罚通知。
(24)《布撤展特装车证》实行一车一证,单次出入。货运车辆如需进出多次,必须办理多张通行证。所持证件不得转
借、伪造及涂改。一经发现,展馆有权没收证件并将持证车辆请出展馆区域。
办理《布撤展特装车证》每张20元。车辆允许停靠时间为2小时,超过2小时,则按100元/30分钟进行罚款。
以上消防安全要求与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具同
等效力,所有施工单位同样受以上相关管理规定的约束。
各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
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场馆方有权不予通电,直至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
四、布撤展延时服务费:10元/m2/小时
1) 延时服务必须由参展商或施工单位统一向主场承建商提交申请。
2) 延时服务必须于15:00前提出申请,若由于逾期提出而造成场馆方拒绝受理,由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3) 申请延时服务按展位面积计算,面积不足36m²,按36m²计
五、布撤展须知
(1)布展注意事项 (2014年6月24-25日 )
a)6月24-25日参展商在交齐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凭承办单位传真给参展商的《参展确认函》及《重要须知》(需加盖参展
公司的公章)及公司名片到展馆参展商报到处领取参展证及相关资料。
b)参展商需严格按照展馆的要求做好布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c)展馆提倡“绿色搭建”概念,建议使用环保可循环使用的搭建材料,布展现场禁止大面积刷灰、油漆。所有展位搭建
高度不得超过5米。
d)展品以静态展示为主,如有用油机械、车辆等展品需进行现场演示,必须在开展前向场馆经营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
实行;布展及开展期间需接受场馆设备技术保障部门的检查与管理。
e)展厅内严禁污水直排,如机器用水,参展企业需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不予提供。
f)活动布置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展馆门、窗、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不得在展厅内表面为涂料的墙
20
壁、柱子及消防设施上悬挂或粘贴任何物品。
g)遇紧急情况,服从展厅管理人员指挥。
(2)撤展注意事项(2014年6月29日)
a)6月29日15:30-21:00时为撤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垃圾清理干净的展位将不予退还施工保证金。
b)所有展品必须凭《展品放行条》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参展商可到现场承办单位服务处领取《展品放行条》。
c)撤展期间,各参展商需指定专人在展位内看守贵重物品、展品或装修材料并负责指挥拆卸工作。拆卸工作范围不能越
出本展位的区域,避免堵塞通道而影响大会的撤展进程,切勿把墙身推往相邻的展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21
交 回: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 话: (86) 20 8128 3103 / 3100
传 真: (86) 20 8128 315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络人: 张家俊 先生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 编: 510053
表格C1楣板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所有标准展位展商必须回传此页!
(1) 楣板中文名称
承办单位将为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安排展位楣板,如不回传该表格,楣板所示名称将根据合同内的公司名称制作。
(2) 楣板英文名称(按需填写)
若展商有公司英文名称的,请填妥以下表格,
楣板英文名称统一按全大写字母制作,字体由大会统一安排。
不超过20个字,每格填写一个中文字母
不超过40个字,每格填写一个英文字母,包含标点符号
(3)
楣板样式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不得加入公司司标或转换其他风格。
(4)
参展商必须自行负责公司名称的英文翻译,主场承建商不对其正确性予以校验,若由于翻译问题造成现场修改
的,所有费用一律由参展商自己负责。楣板文字修改费用为150元/套。
(5)
光地参展商的楣板一律由其指定的承建商制作,主场承建商恕不提供。
谨代表以下签订:
参展商:
展位编号:
联络人:
职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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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回: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 话: (86) 20 8128 3103 / 3100
传 真: (86) 20 8128 315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络人: 张家俊 先生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 编: 510053
编号
以下物品仅供所有标准展位展商租用
物品
表格C2家具租赁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租金(人民币)
咨询桌(1030L x 535W x 750mmH)
1
方桌 (700L x 700W x 715mmH)
2
圆桌(800Ø x 720Hmm)
3
折椅 (460W x 400D x 455SHmm)
4
黑皮椅 (570W x 440D x 455SHmm)
5
锁柜 (1030L x 535W x 750Hmm)
6
冰箱(460L x440W x 690Hmm)(不含电源)
7
斜层板 (1000L x 300mmW)
8
平层板 (1000L x 300Wmm)
9
围板 (1000W x 2400Hmm)
10
高玻璃展示柜 (1030L x 535W x 2170Hmm), (含2个50W石英灯)
11
矮玻璃展示柜 (1030L x 535W x 1000Hmm)
12
带锁铝门
13
其他项目请注明:
1、请在表格c5中指出上述后加之展示柜、围板及层板的位置。
2、若未指定上述项目的安装位置,大会展台搭建商将在适当位置代为安装,若现
场需要调整位置,需缴纳改动费每个50元。
数量
合计
110
110
150
30
80
180
500
30
30
100
1050
650
350
总订购金额:
逾期附加费:
应付总额人民币¥:
租用条款
1.
所有物品仅供租用,租金适用于整个展会期。所有订单必须在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才属有效订单,否则视为
无效订单。现场订单的物品将于缴清所有款项后方予安装。
2.
关于取消订单,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截止日期之后至2014年06月11日之前,就取消的物品将退还50%的租金。06
月11日或之后所有取消之订单将不获退款。
付款方式
户 名: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风支行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81 号粤财大厦首层B 区
帐 号: 8210 0155300000228
谨代表以下签订:
参展公司:
展位号:
联系人:
职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23
交 回: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 话: (86) 20 8128 3103 / 3100
传 真: (86) 20 8128 315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络人: 张家俊 先生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党校3号45栋3楼3B室
邮 编: 510053
表格C3电力租赁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编号
物品
电器(以下物品仅供所有标准展位展商租用)
租金(人民币)
100瓦长臂射灯
40W日光灯
100W短臂射灯
150W HQI灯
100W 以内电力接驳
500W电力插座(不可用于照明)
1000W电力插座
100
100
100
200
100
150
300
1
2
3
4
5
6
7
数量
合计
照明及机械用电(以下物品供所有参展商,展期内8小时用电,含电箱、电缆)
10安培,220伏单相电源 (<2.2KW)
1
16安培,220伏三相电源(<3.5KW)
2
10安培,380伏单相电源(<5KW)
3
16安培,380伏三相电源(<8KW)
4
20安培,380伏三相电源(<10KW)
5
25安培,380伏三相电源(<13KW)
6
32安培,380伏三相电源(<16KW)
7
40安培,380伏三相电源(<20KW)
8
50安培,380伏三相电源(<26KW)
9
63安培,380伏三相电源(<32KW)
10
电箱押金
11
1、请在表格c5中指出上述表格中后加之电力设施的位置。若未指定安装位置,大
会展台搭建商将在适当位置代为安装,若现场需要调整位置,需缴纳改动费每个50
元。
2、若未指定电箱安装位置,大会展台搭建商将在适当位置代为安装,若现场需要
调整位置,需缴纳改动费每个350元。现场取消电箱需额外收取350元/个的电箱拆
卸费,电费不予退还。
650
800
1150
1500
1730
1930
2300
2750
3350
3950
500
总订购金额:
逾期附加费:
应付总额人民币¥:
租用条款
1.所有物品仅供租用,租金适用于整个展会期。所有订单必须在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才属有效订单,否则视为
无效订单。现场订单的物品将于缴清所有款项后方予安装。
2.关于取消订单,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截止日期之后至2014年06月11日之前,就取消的物品将退还50%的租金。06月
11日或之后所有取消之订单将不获退款。
付款方式
户 名: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风支行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81 号粤财大厦首层B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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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代表以下签订:
参展公司:
展位号:
联系人:
职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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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C4
AV电话及网络租
赁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编号
物品
AV设备(以下物品仅供所有标准展位展商租用)
1
租金(人民币)
42寸等离子电视连DVD播放器(不包括电力插座)
数量
合计
2100
电话线及上网
1
2
3
专线电话(市内及国内长途)
ADSL专线
无线宽带网
600
1200
600
总订购金额:
逾期附加费:
应付总额人民币¥:
租用条款
1. 所有物品仅供租用,租金适用于整个展会期。所有订单必须在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才属有效订单,否则视为
无效订单。现场订单的物品将于缴清所有款项后方予安装。
2. 关于取消订单,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截止日期之后至2014年06月11日之前,就取消的物品将退还50%的租金。06
月
11日或之后所有取消之订单将不获退款。
付款方式
户 名: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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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8210 0155300000228
谨代表以下签订:
参展公司:
展位号:
联系人:
职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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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10053
展台后面
过道
日光灯
(
电冰箱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请注明贵展台尺寸)
射灯
图例
表格C5
服务设施位置图
插座 (请注明 13 安培或15安培)
空压机
(
动力电/照明电 (请注明伏特/相数)
重要提示
1. 请按图例将已租赁的设施绘在适当的位置上, (请注意此表格并非租赁项目的确认,不能代替表格c3)。
如须额外租赁,请填好适当表格)施工单位会按阁下之图例位置指示指示现场安装。
2. 如阁下有后加项目而并未递会此位置图, 施工单位将自行决定位置安装,现场不再做任何更改。
3. 请注意射灯 / 日光灯 之固定装置必须依附在墙板上或楣板后(如贵展台内部有装潢除外)。
4. 标摊所含的射灯 / 日光灯位置不得更改位置(安装在楣板后)。
参展商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此图,大会展台搭建商将在适当位置代为安装,若现场需要调整位置,需缴纳改动费,费
用标准参考表格C2、C3、C4。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谨代表以下签订:
参展公司:
展位号:
联系人:
职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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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C6特装申请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光地/特装搭建商资料申报
光地展商可委托符合展馆搭建资格的搭建商设计及搭建摊位。请把搭建商资料填写在以下空格内并呈交组委会以便安排
施工证, 未领有施工证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场馆施工。
搭建商名称:
联系人:
职位: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
电子邮件:
地址:
工作证数量:
注:
1. 光地搭建商需缴付展馆之施工管理费、垃圾清洁押金、证件费等费用。施工管理费:超过限期提交图纸的展商或搭
建 商会增加额外的场地管理费费用——05月23日前:25元/平方米(双层展台35元/平方米),06月24日后及现场
报批:35元/平方米(双层展台45元/平方米),施工证为人民币10元/个(需咨询名唐公司领取账号密码于展馆网站上
登记审批,详情请咨询名唐公司,如未在网站登记的施工人员在现场办理临时证件为50元/个)。承建商务必于布
展、撤展时佩戴有效之施工工作证方可进馆工作。如需在展期进入展馆,亦需申请展期适用之工作证。
2. 垃圾清洁押金为36平方米及以下的5000元,37-99平方米的10000元,100平方以上的15000元。如未能按时完全清理
垃圾,展馆或承办单位所索取的赔偿金额将在押金中扣除。
备注:以上施工管理费、垃圾清洁押金、施工证费用请于05月23日前联系大会主场搭建商办理缴纳手续,联系人张家俊
先生,电话: (86) 20 8128 3105 / 3100。
3. 如搭建商需加班工作,必须得到承办单位的批准。搭建商必须于当天下午3时前名唐展览公司提出,以便安排申请。
延时加班费用如下价格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小时(面积按照展位面积计算,不足36平方米,按照36平方米计
算)。搭建商需于加班当天向承办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
4. 光地展商须于呈交限期前提供展位之平面图及透视图给承办单位审批。所有图则必须注明平、立面尺寸。假若承办
单位认为搭建图不符合展会规则,承办单位有权要求展商更改施工图,所需费用由展商/光地承建商负责。
5. 所有展位之电力供应需向大会指定搭建商申请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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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C6-1
施工安全责任
保证书
(标准展位)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展位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彩色效果图
□ 配电系统图(标明用电设施总功率规格)
传 真
参展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请在报审的资料
“□”打“√”
□ 平面图(标明尺寸用料情况)□ 电气分布图(标明用电具体安装位置)
□ 立面图(标明尺寸用料情况)□ 特装二层结构
我单位承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广州保利世贸博览
参展单位承诺
馆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我单位承诺,展位的装修和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广州地区电气装
设计单位承诺
置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我单位承诺,在展位装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已审核的设计图纸、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布展施工管
施工单位承诺
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说明
V) 此申请表参展、设计、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另二层特装展台结构安全性需结构工
程师审核、盖章;
VI) 此申请表需与特殊装修的方案同时于2012年12月27日前报主场承建单位统一转交保利世贸博览馆;
VII) 所有报审的数据必须采用A4规格纸报审,不受理传真件及电子邮件。
邮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45栋3楼B室,
邮政编码:510053
联系电话:020-83741884
传真电话:020-8384266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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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C6-2
展位特殊装修工程
申报表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展会日期: 2014年6月26日—6月29日
展会名称: 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
我单位是负责本场展会展位号为:
参展单位:
的特装布展施工承建商,已经
收阅《关于展位特殊装修消防安全要求补充说明的通知》。我单位承诺,在展位装修过程中,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广州保利世贸展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安全管
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如在施工及撤展过程中,违反广州保利世
贸展览馆上述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愿接受场馆方相关管理规定的条款处理。对在布展、开展、撤
展期间,因特装展位施工质量或野蛮施工,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我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责
任,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
日 期:
现场负责人:
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1) 请贵公司认真参阅《特装消防安全要求补充通知》,
(2) 填写《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签名盖章,交主场承建商;(必须递交)
(3) 填写《特装单位进场人员名单》,另附施工人员大一寸彩色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递交)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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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授权负责人:
职务:
表格C6-3
特装单位进场人
员名单表
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电话:
三、进场事宜:
四、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有效期
本企业保证以上人员为本企业员工。若本公司的人员因任何原因在展馆各展区内引起任何后果,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
公司广州分公司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进场员工需要提供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企业盖章,统一由企业进场负责人收取并提交主场承建商代办。
2、本表格填写完,可复印一张,序号顺次延续。
[请复印作为纪录]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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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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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86) 20 8128 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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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10053
大会承建商
表格需知
请所有参展商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表格。在提交表格后一个星期之内未收到
大会展台搭建商发出的确认回执,请重新发送表格,或致电联系。
表格
适用范围
说明
表格C1
楣板名称
所有标准展位参展商
必须提交!
表格C2
家具租用
所有标准展位参展商
按需提交
表格C3
电力设备租用
所有参展商
光地参展商必须提交!
表格C4
AV设备,电话线及上网租用
所有参展商
按需提交
表格C5
设施位置图
所有参展商
光地参展商必须提交电箱位置图!
表格C6
光地展台
光地参展商
必须提交!
光地展台
光地参展商
必须提交!
表格C6-1,C62,C6-3
截止日期: 2014年 05月 23 日 于2014年05月 23日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30%的附加费
于2014年06月16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31
第四章 展会运输服务须知
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推荐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届展览会的境外展品运输服务商,上海汇展
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本届展览会的国内展品运输服务商,负责展览会的展品运输业务,统一处理展品运输
及相关文件的事宜,并提供展览会的现场服务。为了使贵公司的展品及时准确安全地到达展位,大会建议贵公司仔细阅
读运输指南,提前与运输服务商联系,做好展品运输的工作。
国际展品运输指南
一、联系方式
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星辰大厦东座1701室
联系人: Alex Huang
电
话:+8620 6127 7670
传
真:+8620 62824291
手
机:+86 1380881470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Tony Liang
电
话:+8620 6127 7670
传
真:+8620 62824291
手
机:+86 1342236032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Wei Zeng
电
话:+8620 6127 7670
传
真:+8620 62824291
手
机:+86 1380280375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请在确定选择贵司所需要的货物的运输方式,并在以下时间前告知我们贵司的相关安排。
海洋运输:2014 年 4 月 7 日前.
空运运输:2014 年 5 月 18日前.
强烈建议贵司在货物打包前后都照相
二、展览流程及截止日期
我们的服务流程图及详细说明如下,请参考。
32
订单确认 → 运输安排 → 展览品集中 → 运至展馆 → 运出展馆
1、我们将在3月底之前,与您确认好以下信息,并按您的要求填写委托书由您确认。
● 您的展位号码;
● 您的地址;
● 您预计的展品清单(第五点),件数,毛重,尺寸大小;
● 您选择的集中地(请看下面图表);
● 您的展品预计到达集中地的时间;
● 您的展品预计到达集中地的运输方式(我们可以提供门到集中地服务;快递至集中地服务;空运/海运散柜至集中地服
务;或者您自行安排至集中地服务);
● 您所能提供的清关文件(第八点);
● 提醒您文件的交接时间(第八点)及样品的寄送时间(第五点);
● 您的展品在展览结束后的安排(自行处置,退运回国,移至其它存放点);
● 您所需要的其它服务;
● 您的项目预算(第六点);
● 您的结算方式(第七点);
2、根据您的委托内容,我们将安排相对应的运输服务把您的展品运送至
建议到达日
Consol Venue
截止日
地址
备注
香港新界荃湾沙嘴道
6月2日之前
香港仓库
6月2日
368-370 号王子工业大
强烈建议
厦 2 字楼
6月18日之前
广州仓库
增城新塘镇新誉南路骏盈现代物流
6月18日
园内
展品已在中国大陆并
由展览人自行完成报
关报检手续
三、我们的建议
1)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香港为货物集中地,这样后续的清关送展服务将会更加稳定。
2)如您选择广州为集中地,请确认您的展品已进入中国大陆境内并且您的展品已经完成了所有海关及检验检疫手续。
3)如果您选择欧洲机场为集中地,我们将用空运把展品运至香港集中地,并根据您的展品信息,与您确认航班及当地杂
费。
4)如果您选择欧洲海港为集中地,我们将用海运拼箱把展品运至香港集中地,并根据您的展品信息,与您确认船期及当
地杂费。
5)如您的展品错过了以上截止日,我们无法保证但将尽全力协助安排您的展品如期到达,并且由此将可能产生一些额外
的费用。
6)所有的集中地都将不提供温度控制服务,如您需要此项服务,请在提/交货前30天通知我们,我们将尽量提供解决方
案。
7)我们的服务包含展览结束后将您的产品运出展览区,并且提供空箱及打包服务。如果您的展品需要运回起源地或其它
区域,请您在展览结束前,向我们填写委托书,确认展品信息及目的地,我们将另行报价及操作。
33
四、提单打法,外箱唛头,发票显示
1、如你选择香港为集中地,并且委托我们到机场/港口提货,请按以下的方法来显示您的提单。
收货人: TIGERS (HK) CO LTD
4A,Kenning Industrial Building,19Wang Hoi Road
Kowloon Bay,Kowloon, HongKong
Tel: 00852 - 22155602
Fax: 00852 – 27541000
通知方: The 3rd China ( Guangzhou ) International Food Fair
Name of Exhibitor:
Add of Exhibitor:
Hall & Booth Number:
2、您也可以选择其它运输方,委托我们提取或自行送展品至我们的集中地,则收货人不需要显示Oncall Logistics,但请保
留通知方的显示方式。
3、外箱唛头:
请您在每个外箱上注明以下信息。
The 3rd China ( Guangzhou ) International Food Fair
Name of Exhibitor:
Add of Exhibitor:
Hall & Booth Number:
4、发票显示
Guangzhou Huaza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
Room 1506,Xincheng Building, No174, Huasui Road, Pearl River New City, Guangzhou, GD,China
Tel:+86-20-6127-7670
Consignee/Delivery Contact:
Mr. Alex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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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展品清单
为了更好地做好货物分类和通关手续,请您按照以下表格填写您的展品清单。
1.糖果类 (5a)
名称
数量
(瓶)
品牌
包装规格
原产国
成分
生产工艺
酯胶约25%,糖和
口香
24
糖
Prunes 15*8*3cm
土耳其
其他部分的大约
75%
饼干
24
Glice
15*8*3cm
重量
单价
总价
(EU)
(EU)
2
48
材料—把糖-过滤、真
空沸腾系统、冷却、配
件—筛选—谐波形成内
0.45kg
销-成品检验- -外包
土耳其
0.45kg
2. 附属品
名称
数量
(个)
品 牌
原产地
材质
重 量(KG) 单 价(EU) 总 价(EU)
开瓶器
10
法克曼
德国
塑料
5
1
10
玻璃杯
20
Christfle
法国
玻璃
5
1
20
红酒柜
1
Bossch
德国
钢铁
20
200
200
1、宣传资料 (需要每种2个样品进行备案申请)
名称
数量
(张/本)
内
容
重 量(KG)
单 价(EU)
总 价(EU)
宣传单张
100
红酒知识及酒庄宣传
5
0.1
10
CD
20
红酒知识及酒庄宣传
1
1
20
纪念品
50
----
5
1
50
35
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表格D
食品类展品清册
截止日期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星辰大厦东座1506室
联系人: Alex Huang, Tony Liang
Tel: +86 20 61277670
Fax: +86 20 38824899
Mobile: +86 13808814703 (Alex)
+86 13422360328 (Tony)
序号
品名
原产地
品牌
数量
包装规格
成分
2014年05月12日
净重
毛重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截止日期:2014年5月12日 于2014年5月12日或之后递交相关费用将收取50%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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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及细则
1、报价
1)固定收费 (由展览客户将展品送至香港集中地)
展览服务费
CNY 418.0/展览人
报关费
CNY 380.0/展览人
免中文标签费
CNY 84.0/标签
仓储,进馆及出馆
CNY 710.0/CBM, Min CNY 710.0或CNY710.0/1000KG,并按较大者进行计费
单件重量超重费
CNY835.0/展览人(单位货物超过200KG)
税费
待定
2)固定收费 (由展览客户将展品送至广州集中地)
展览服务费
CNY 418.0/展览人
仓储,进馆及馆 CNY 710.0/CBM, Min CNY710.0或CNY710.0/1000KG,并按较大者进行计费
单件重量超重费
CNY835.0 /展览人(单位货物超过200KG)
3)选择性收费(香港集中地,主提单收货人显示为Oncall Logistics)
空运提货费
CNY 6.68/kg,Min CNY 1002.0或CNY 1116.0/CBM,
167KG = 1 CBM,并按较大者进行计费
(包括货站地勤费用,提货至香港集中地费用)
海运提货费
CNY 501.0/CBM,Min CNY 1002.0或CNY 334.0/1000KG,并按较大者进行计费
(包括码头CFS,THC)
2、
收费细则
1)集中地仓库将提供5天的免仓期,请您做好运输安排,如果您的展品提早进入了仓库,我们将收取CNY 21.0/CBM/
天,Min CNY21.0/CBM/day, Min CNY21.0。
2)高于30%酒精度的酒类进入香港后将征收关税100%及需要提前取得许可,该税费将向展览人征收。
3)酒类展品进入中国境后将征收进口关税14%,及消费税10%,增值税17%,该税费将向客户收取。举例为:红酒的
CIF价格为CNY100税费总额为:100x14% + (100+100x14%) x 17% + (100+ 100x14%) / (1-10%) x10% = CNY 44.7
总税率接近50%,我们将以50%预估税费。
4)以上报价不包括第三方费用,如非主单显示为我们而被收取的文件费,拆柜费等,如果发生我们将向展览人收回。
5)ATA方式将适应于该次展览,其对应报关费为EUR100/shpt,包括往返。
6)如您自带展品到展厅门口,我们将收取CNY 100.0/CBM, Min CNY 100.0/票或CNY 100.0/1000KG, Min 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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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票门前接至 展位费用。
7)如您需要我们提供提货至集中地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请您列明,我们将另行报价。
8)如您的展品晚于集中地截止日期进入集中地,我们额外征收20%的附加费。
6)如您自带展品到展厅门口,我们将收取EUR12.0/CBM, Min EUR12.0/票或EUR12.0/1000KG, MinEUR12.0/票门前接
至展位费用。
7)如您需要我们提供提货至集中地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请您列明,我们将另行报价。
8)如您的展品晚于集中地截止日期进入集中地,我们额外征收20%的附加费。
七.结算日期
1、预算期
在和客户沟通后,我们根据您的展品信息及相关要求给出预算。
2、对帐期
在您的展品到达对应的集中地后,我们将出具对账单由您确认,请确保您的确认日期不会晚于集中地截止日的后2天。
3、结算期
在与您确认了帐单后,请您在展品到达集中地后的3天内,将费用汇至我司账户,或者可以选择在您到达展厅后付现(付
现收取CNY 310/票的手续费)。
4、我们的账户信息
户名:广州华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OFFICE 1002C 10/F GINZA SQUARE 567 NATHAN ROAD KOWLOON HONGKONG
开户行:账号:561 847 930 838
收款银行名称:HSBC Hong Kong
收款银行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 1 号
收款银行代号(香港转账):004
SWIFT Address: HSBCHKHHHKH
八.相关文档
1、在您准备好您的展品同时,请清点您的文件是否齐备,并于5月5日之前,按以下地址进行寄送,
并在快件单上注明您的公司名称及展位号(Booth No.)。
公司名称:
广州安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星辰大厦东座1506室
Post Code:
510627
38
Attn:
Alex Huang
Tel:
+86 20 61277671
2、原件包括:
酒类
1. 官方原产地证书
2. 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3. 原产国官方销售许可证;
4. 产品成份列表 (生产商)
5.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商)
6. 产品有效日期,失效日期(生产商)
7. 生产商商业发票
8. 生产商装箱清单
9. 原包装食品标签样张两份
10.熏蒸证(如果您的产品使用了木托盘)
2、请您在4月25日之前将复印件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并且在标题上注明您公司的名称及展
位号(Booth No.)。1. 展品清单(首页第四点)
a) 复印件包括:
1. 展品清单(首页第四点)
2. 官方原产地证书
3. 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4. 原产国官方销售许可证;
5. 产品成份列表 (生产商)
6.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商)
7. 产品有效日期,失效日期(生产商)
8. 生产商商业发票
9. 生产商装箱清单
10.原包装食品标签样张两份
11.熏蒸证(如果您的产品使用了木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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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相关法规条文
1.根据中国的法律,中国检验检疫局将会对各种酒类收取1-3瓶样品用做食品检验用途;
2.根据中国的法律,用做展览用途的每一种品牌的进口红酒的限制瓶数为24瓶;
3.根据中国的法律,所有用做展览用途的酒类将征收关税,完税后展品将可以在中国境内消费及销售;
4.根据香港的法律,在室温20度内所测得酒精度高于30%的酒类将征收100%的关税;
5.根据中国的法律,所有的食物类展品在进入中国境内之前必须申请相对应的进口许可批文,并且该类批文将由展商自
行办理;
6.根据中国的法律,所有展品的质量将由中国检验检疫局检测并决定是否允许最终进入中国国境;
7.根据中国的法律,酒类展品必须有外文标签,包含以下内容,牌子,酒庄名,产地,年份等信息。
8.根据中国的法律,临时进口的展览品允许有3个月境内逗留期,并且可以延期3个月。
9.根据中国的法律,ATA官方证明允许用于临时进口的展品申报,但是在3个月内或延期结束后,展品必须原样退出中国
境内。
10.根据中国的法律,展览用途的宣传品,纪念品也将被征税及抽取样品备案。
11.Hand Carr展品是不推荐的,因为涉及到展品的清关报检,中国海关及检验检疫局有权对没有申报的货物及申报不合
格的货物进行罚没。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此次展览会指定的展览品承运商,负责展览会的物流操作,如有任何展品
需要送到展览会参展,请与我司进行联系:
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非送货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9楼1908室
电话:020- 83876588
传真:020- 83766900
手机:188 1886 6622
联系人:韩敏 先生
电邮:[email protected]
一、进出馆时间安排(按展览会承办单位公布的布、撤展时间)
展品进馆时间:2014年6月24日-25日09:00-17:00
展品出馆时间:2014年6月29日15:30-21:00
二、货物运输收费标准
由广州市区提货点提货送至展位内,人民币200.00元/每立方米/每展商。(最少按2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
40
过1000公斤)。
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提货送至展位内,人民币300.00/每立方米/每展商。(最少按2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
过1000公斤)。
*在广州提货点发生的杂费(如提货站仓租等)我司凭货站之收据或发票向展商实报实销收取。
如展商安排在收货期前到货,将产生额外发生的仓储费,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立方米/天(最少按2立方米/每展商计
算)同时将产生市内额外运输费用。
自送展馆的展品卸车、进馆、开箱及上展台(含开箱):人民币100.00/每立方米/吨。(最少按2立方米/每展商计
算)。
展品从展位(含装箱)及运送到展馆门口装车:人民币100.00/每立方米/吨。(最少按2立方米/每展商收取)。
空置包装箱展会期间之仓存费(含搬运):按人民币20.00/每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取)。
回运展品出馆、装车及送至广州机场/及其它市区货运部发运,与来程费用相同。(广州至回运目的地之运费及杂费
将提前预付或以运费到付的形式收取)。
计费标准按货物体积或重量择大计算,(即体积大按体积计,重量大按重量计)。
超重附加费:单件货物重量超过3吨(3000KGS),超重附加费为100.00元/吨,由首1吨开始计。(加收费用含第
1/4/5/7项收费)
吊机费:单件货物不能使用铲车装卸及展商要求需用吊机装卸的,费用另议。
超限展品(长超4米,宽超2米,高超2米),超过任一尺码额外加收30%的附加费用。
展品在展会布撤展期内的加班时间或开幕后到达的,加收50%的加急费。(加收费用 含第1/4/5/7项收费)。
因展馆地面承重或其它条件限制要使用辅料操作机器进出馆的,辅料费将另外按实际情况报价收取。
如需广州市以外的上门提货,请来邮来电查询。
危险品或冷冻食品按实际情况定价,并应提供货物情况说明书。
如另有其它未列明的操作要求,请致电我司详询。
三、运输安排
1、所有需要我司提货的展品必须于2014年 6 月20至 22日期间运抵广州(同时需要货站提供相应时间的免费堆存)。运费
预付,我司一般情况下不代垫任何运费。
2、所有提货的单证在启运地签发之日起3天内(6 月19 日前)传真或电邮给我司。如要求凭正本单据提货的请将正本收
货单快递至我司,并在快递寄出后与我司联系确认单据已经由我司收悉。
因展商延误致我司未能及时收到有效的提货单证而至货物产生超期堆存,费用实报实销。因展商的延误而至货物无法
参展。责任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四、展品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应牢固耐用适合长途运输及二次包装要求。大件物品须使用机械设备起落的。请在包装箱上注明起吊重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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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防潮字样,禁止倒置的货物必须在外包装上清楚标记。包装应尽量避免使用钉子装箱,以免造成拆箱及再包装的困
难。请尽量使用便于拆装的镙栓镙母。
包装标记:
收货人名称: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展会名称:
展商名称:
展馆号 :
总件数:
展台号:
件
第
件
重量:
;尺码:
长
宽
高
3、为免造成提货困难及延误,请务必按此标准标记货物;谨记不要将展会名及主办单位作为收货人,同时不要写具体的
人名作为收货人;如外包装没有清楚的标记也会造成提送货延误;请各参展商务必紧记遵守。
五、注意事项
1、请填写展品进出馆货运委托书,电邮或传真至我司。
2、如因展商未能于布展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我司及提供进出馆登记表而引致展品延误布展及展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均由展商自行承担。
3、各参展商应严格遵守展馆的运输及装卸货规则,听从现场的交通指挥。
自行安排展品运至会场的展商请注意本届展览会行车进出馆路线及展馆所在地的交通管制规定。除大会指定的运输代
理外一切外来的铲车吊机等设备不得在现场操作及进入展馆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展商自行承担。
六、付款
1、上述费用不包括展馆之停车费,加班费及保险费。
2、所有发生的费用请以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来程费用在展品送入展场时支付。去程费用应在闭馆前支付。费用完全结
算清楚后展商才可提送货。
3、如因特殊需要请求我司代垫运杂费。我司将加收人民币150/票的手续费用。
七、保险事宜
参展商有责任安排运输保险,从展品运达展位、展示期、到运回指定点,期间包括我司及代理对展品进行运输操作。
该保险必需放弃对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及其代理和分包商的代位求偿权。 商品交易会货运代理的责
任终止于货物运达展台,并且从展位收货前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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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运输委托书及进出馆登记表
致: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以下为我司准备参加
展览会的展品明细表:
展商名称:
展馆及展台号:
箱号:
总件数:
展品名称:
合共:
包装类型:
重量:
立方
体积:(请列明长宽高)
备注:
公斤
说明:
一、我司将自行办理上述展品的进/出馆就位事宜。
(
)
二、我司将委托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进馆:A: 广州站场或展商仓库提货送至指定展台。
(
)
B: 展馆门口接到送到展台。
(
)
出馆:A: 展台送至展馆门口装车。
(
)
(
)
B: 展品送至广州站场或展商的仓库。
我司承诺及明白如下事项:
1、我司已仔细阅读本次展览会所提供的运输指南及收费标准。我司同时对本委托书所填写内容正确性及真实性负责。
2、我司明白展品包装必须符合指南中所列的包装要求。
3、同意汇展公司员工在展品进馆前对展品的体积及重量进行核对更正。并按运输指南列明的收费标准计算及收取相关的
费用。
4、如展品装卸车就位有特殊的要求,而服务范围未包括在此运输指南内,我司必须至少在布展前五个工作天书面通知汇
展公司。
5、我司同意及接受付款方式:现金( ) 汇款:(
)
6、我司承诺此委托书所申报的展品详细情况准确无误。特此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注:此委托书必须于2014年6月
负责人:
传真:
电邮:
我司负责人到达展馆的时间:
日前提供回传或回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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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展览会规则
一般资料:
1. 保安及保险
1) 参展商必须购买有效和充分的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偷窃、火灾、公共责任、财产损毁、人身伤害、第三方损失、事
故、自然灾害、天灾以及通常由参展商投保和/或承办单位可能要求投保的其他风险,该保险内容特别须包括在展览
场馆(包括布展及撤展期间)内参展商的财产及其活动(包括其雇员、代理商、承包商、分包商及次受让人的)。
2) 承办单位并不负责确保参展期间(包括布展及撤展期间)参展商的财产的安全存放或安全保管。承办单位并不代表参展
商接受或交付任何财产。对参展商和其他有关人士因展览(包括但并不限于偷窃、火灾、使用保安室、由任何原因造
成之展览中心的缺陷,因承办单位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展览取消、提前关闭或开馆闭馆时间的延迟,或出现的自
然灾害或天灾)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其衍生之损失)、损毁、要求、费用、索偿、收费或其他支出,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3) 展览期间(包括布展及撤展期间),参展商须始终负责其各自的财产安全。为防止任何损失或损毁,参展商在需要时可
自费聘用保安人员,但须最少于展览会开幕前1个月与承办单位联络。
4) 参展商应确保所有贵重财产及展品由始至终(包括布展、撤展及通宵期间)存放于上锁及安全之处,如参展商任由
展品摆放于展位过夜而不顾,需自行负责。承办单位保留追究权利。
5) 参展商应确保有足够职员,负责看守财产和展位,午饭时间尤需注意。
6) 如备价值极高之展品,请预先通知承办单位及自行安排额外保安措施。
7) 如发现偷窃、损失或其他类似事件的可疑人物,必须立即通知承办单位和展览馆内的保安人员。
2. 知识产权
参展商必须确保其展示/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获得品牌/版权持有人同意,以免触犯内地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参展商应预
备有关其展示/生产/销售之产品在内地之有效法律证明,以便本局/国内知识产权机构检阅。
3. 处理投诉
于展览会期间,参展商如欲投诉/处理有关侵犯版权及专利等问题,则必须提供有关之证明档如版权/专利注册、商标
注册、设计专利等,该些注册及证明应为国内有效之文件。参展商于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版权及专利投诉事宜前,应立即
通知承办单位办公室,以便实时采取适当行动。如证明任何参展商确实涉及违反知识产权或侵犯版权事宜,承办单位保
留禁止该参展商日后参加由承办单位主办之任何活动之权利。
证明持有版权/专利之文件于处理投诉侵犯版权/专利事件时,参展商必须提供下列文档以作证明:
I. 版权
产品/作品首次制造的日期及地点
产品/作品拥有者/作者的姓名
产品/作品的原创品或有效之原创品拥有证明文件。如产品原创者为投诉者员工,则需提供雇佣
合约/聘请书,如产品/作品的原创者并非申诉者之员工,则申诉者必须提供有效之版权专利授权证明文件
II.商标/已注册的设计/专利
原创品或有效之商标/设计/专利许可注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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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摄影及录像
如有传播媒介或商业摄影师要求拍照,若参展商不同意,可在展位内放置禁止摄影之标志,或自行雇佣保安员来禁止
拍照。
5. 音量/扩音器
参展商所使用之所有视听器材所产生之声浪均不得对在场其他人士造成滋扰或不便。如该等器材所发出之声浪对其他
参展商或参观人士造成滋扰或不便,承办单位保留权利立即终止任何有关展示活动而毋须作出任何赔偿。参展商须为其
展位之内的视听器材负责并于任何时候监督其员工及参观人士使用该等器材。
6. 展位清洁
承办单位将在开幕前清洁会场及安排每日展位清理工作。
7. 不可抗力
承办单位在遇地震、灾害性天气、战争、罢工、群体骚乱、爆发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有权更换、延长、及
缩短展览日程。承办单位不会承担超过参展商展位费用以外的赔偿责任。
8. 法律效力
展商向承办单位递交参展申请表,即视为已经无条件接受本细则约束,本细则始终对展商与承办单位双方产生法律约束
力。对关于执行本细则过程中而发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各方应将
争议提交展览会举办地当地法院裁决。
9. 一般规则
a) 在展览期间,所有展位应有工作人员看守。参展公司职员必须在展览会开始前30分钟进入会场,及在展览会完结后
30分钟内离开会场。
b) 所有参展商必须负责其工作人员之良好行为。参展商及其职员,如非经邀请,不得擅进其他参展商展位。
c) 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可在展位范围内进行,参展商不得在其展位范围以外,如会场内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产品目
录,小册子,纪念品或同类物品。
d) 所有宣传广告板不得放置于展位外,承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任何不适当或任何大会认为不符合展览会宗旨或
形象之宣传广告板或海报。
e) 参展商不得在会场范围内滋扰参观者或其他参展商。
f) 非参展商严禁在会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宣传活动。参展商如发现此等情形,请即通知承办单位。
g) 参展商应采取一切防火措施以保障大众安全。
h) 参展商若损坏其他展位、会场设施或第三者物品,必须自行负责赔偿。
i) 参展商必须遵守施工时间表。若需要修整或更改展位元设计,只可在每天展览会完结后及经承办单位同意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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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工作需自行支付加班费用。
j) 参展公司职员或承建商必须佩带工作证,否则不准进场;工作证严禁转让。
k) 会场之广播系统只供承办单位作报告大会事项之用,并不提供参展商或参观者作广播用途。
l) 参展商不得携带任何饮品或食品进入展览中心。如需进食,可惠顾会场内的指定用餐区。
二、展馆基本使用规则
1 展厅只能用于租用协议所陈述的展览或活动;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皆视为公共区域,公共区域的使用应事先征得
场馆方的书面同意。
2 展览会展会规划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及政府相关规定;展馆内举办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从社会普遍
道德价值标准,不得带有色情、淫秽、暴力、反社会等倾向;
3 保利世贸博览馆内严禁吸烟;
4 展览会布置不能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妨碍供电设施;
5 展馆提倡“绿色搭建”概念,建议使用环保可循环使用的搭建材料,布展现场禁止大面积刷灰、油漆。所有展位搭建
高度不得超过6米(负一层展区不得超过3米)。
6 所有搭建布置应做到设置牢固、不对人员、设备造成损害。
7 展馆严禁携带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参展,如有需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进入展馆。
8 展品以静态展示为主,如有用油机械、车辆等展品需进行现场演示,必须在开展前向场馆经营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
实行;布展及开展期间需接受场馆设备技术保障部门的检查与管理。
9 活动布置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展馆门、窗、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不得在展厅内表面为涂料的墙
壁、柱子及消防设施上悬挂或粘贴任何物品;
10 各项活动不能影响同期举办的其它展览会;
11 室外场地的布置不对展馆的玻璃幕墙造成损害,不影响交通;
12 主(承)办机构及参展企业须保证展品、共有物品、个人物品安全,谨防失盗。
13 展厅内严禁污水直排,如机器用水,参展企业需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不予提供。
14 根据展馆的设施情况,场馆方有权接受或拒绝申请方提出的用水、电、气要求。
15 参展单位在展厅内开启音响设备不得超过75分贝。场馆保留决定终止任何音像演示的权力。
16 未经许可,展会现场禁止摄影、摄像。否则,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17 根据广州市卫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严禁外带餐进入展馆。
18 遇紧急情况,服从展厅管理人员指挥。
19 延时服务(加班)规则
场馆方不提倡夜间加班(特别是深夜加班),主(承)办机构应根据展览会布、撤展需要,增租布、撤展时间天数,如
现场确需延时施工,请遵照以下规则:
1) 参展企业申请施工延时(加班),须于当天下午四时前向展会主场承建商提出,并交纳相应费用,主场承建商汇总
申请后,交场馆方审批。
2 )所有申请施工延时(加班)的参展企业,于正常布展时间结束,场馆方清场后,凭加班单进场继续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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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照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展馆方原则上不接受晚上12时以后的施工延时(加班)申请。
20、展馆悬挂规则
展馆内不得擅自于顶部钢结构悬挂任何物品。经许可批准,每个悬挂点承重不得大于250 公斤。悬挂所用的安全吊带,
必须由博览馆技术保障部专职人员负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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